石家庄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优惠政策
颁布日期:2003-03-10 文件号: 颁发单位: 【加入收藏夹】
1. 软件企业缴纳的税金(开发区财政收入部分)以一定比例返还给企业。
2. 海外留学人员创业园和大学科技园的企业免三年房租。企业从进驻之日起,三年内缴纳的税费和增值税的地方留成部分经高新区财政局审核后,全部返还给企业。
3. 对其它企业的优惠政策:硕士生创办的企业,免房租4个月;博士生创办的企业,免房租8个月;国家火炬计划项目的企业免房租6个月;省级火炬计划项目的企业免房租3个月。
4. 免费培训急需人才。
5. 优质低价的DDN专线上网服务。
6. 对于有发展前途的高新技术项目,创业服务中心可提供风险基金。
7. 为进驻孵化器的研究生解决本人及家属、子女的进市户口和子女上学问题
1. 软件企业缴纳的税金(开发区财政收入部分)以一定比例返还给企业。
2. 海外留学人员创业园和大学科技园的企业免三年房租。企业从进驻之日起,三年内缴纳的税费和增值税的地方留成部分经高新区财政局审核后,全部返还给企业。
3. 对其它企业的优惠政策:硕士生创办的企业,免房租4个月;博士生创办的企业,免房租8个月;国家火炬计划项目的企业免房租6个月;省级火炬计划项目的企业免房租3个月。
4. 免费培训急需人才。
5. 优质低价的DDN专线上网服务。
6. 对于有发展前途的高新技术项目,创业服务中心可提供风险基金。
7. 为进驻孵化器的研究生解决本人及家属、子女的进市户口和子女上学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