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随着企业改革和政府职能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各类企业下岗和失业人员不断增多,各类学校每年还有大量的新成长劳动力进入劳动力市场,就业问题逐步成为党和政府的第一要务。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劳动力市场逐渐成为就业的主战场。劳动力市场中从事职业指导的工作人员是帮助各类特殊困难就业群体实现就业的主力军。为了进一步巩固职业指导队伍,调动广大职业指导人员工作积极性,吸引更多优秀人才在职业指导工作方面发挥促进就业、保持社会稳定的作用,使职业指导工作逐步制度化、规范化。参照《关于扩大技师考评社会化管理试点工作的意见》(冀劳社[2001]24号)文件规定,结合我省职业指导人员工作实际,请各市量力对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职业指导师和职业指导师予以工作补贴,所需经费由所在单位自筹解决。
职业指导人员调离职业指导岗位后,不再享受该项工作补贴。
此意见在文件下发之日起开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