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关键字:
按文件号:
颁发单位:
库别:
添加日期:
 
 
关于外经企业交纳备用金及年审有关问题的函
颁布日期:2002-04-24    文件号:     颁发单位:     【加入收藏夹


各市外经贸局、有关外经企业:
根据外经贸部、财政部《对外劳务合作备用金暂行办法》(2001年第7号部长令),我厅下发了《关于交纳对外劳务合作备用金的通知》(冀外经贸外经[2002]3号)和《关于抓紧办理交纳备用金的通知》。截止4月23日,仍有部分企业未交纳备用金。对外劳务合作备用金是由对外经济合作企业交纳,用于解决突发事件的专用款项。开展对外劳务合作业务的企业必须交纳。备用金本息为交纳企业所有。一段时间以来,了解到部分企业反映的有关情况和问题。对此,我厅多次向外经贸部做出了汇报,并以文字报告说明了情况,提出了建议。外经贸部有关方面给予的答复是明确的。即坚决执行部长令,经营对外经济合作业务的企业必须按规定的标准交纳备用金,否则,不予年审。外经企业年审现实行网上发证,从3月1日至4月30日止。到期,外经贸部将关闭网上年审程序的运行。未交纳备用金,无法通过年审,势必给企业经营带来负面影响。请各企业给予高度重视。请各市外经贸局通知外经企业(附未交纳备用金企业名单)。
有关备用金管理文件、核定标准及缴纳要求请上网阅览。网站网址:http://www.hbiec.com 或 http://www.doftec.gov.cn
此函
已交纳备用金的企业名单:
1、秦皇岛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
2、河北圣仑进出口集团公司
3、河北省交通规划设计院
4、河北省安装工程公司
5、中国石油集团地球物理勘探局
6、北方设计研究院
7、河北路桥集团有限公司
8、华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9、河北省水利工程局
10、河北省送变电公司
11、中国第二十二冶金建设公司
12、开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3、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工程有限公司
14、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电力通讯工程公司
15、中国核工业第二三建设公司
16、河北电力建设第二工程公司
17、河北海外工程总公司
18、河北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
19、保定天威集团有限公司
20、新兴铸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1、石家庄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2、河北太行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3、邢台路桥建设总公司
24、保定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
25、河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6、邯郸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27、河北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8、河北省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
29、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建设唐山安装工程公司
30、辰光集团公司
31、秦皇岛港务局
32、秦皇岛渤海铝幕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33、中国耀华玻璃集团公司
34、河北电力建设第一工程
35、华北石油管理局





 

网站简介  │  招聘信息  │  会员注册  │  网站律师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2003-2012           CopyRightAll Rights Reserved             中华税务信息网                冀ICP备15000966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