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停止征收外商投资企业中方职工物价补贴的通知
颁布日期:2001-12-14 文件号: 冀财企[2001]202号 颁发单位: 河北省财政厅 【加入收藏夹】
各市财政局,省直外商投资企业:
根据财政部《关于停止征收外商投资企业中方职工物价补贴的通知》(财企[2001]664号)精神,现将有关外商投资企业中方职工物价补贴征收问题通知如上,请遵照执行。
物价补贴的开征是基于我国实行的低工资、低物价、多补贴的分配制度。近年来,市场物价已基本放开,财政用于居民副食品等方面的补贴性支出数额减少。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适应我国加WTO的新形势,按照财政部统一规定,我省从2002年1月1日起,各级财政机关停止征收外商投资企业中方职工物价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