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财政厅关于下派干部生活补贴问题的通知
颁布日期:2001-10-25 文件号: 冀财预[2001]79号 颁发单位: 河北省财政厅 【加入收藏夹】
省直各部门:
为落实《中共河北省关于进一步转变作风深入基层狠抓落实的意见》(冀发[2001]7号)要求,解决省直部门下派干部生活、工作中的实际困难、鼓励下派干部安心基层工作,经研究决定:按冀发[2001]7号文件要求新下派的干部在农村、企业工作期间,按每人每天10元标准发给生活补贴,由派出单位按月计发。下派干部没有离开机关驻地以及休假或回原单位工作期间不发给生活补贴。
市、县下派干部生活补贴问题,由各市参照上述规定,研究制定统一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