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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财政厅印发《关于加强财政支农专项资金监督检查的意见》的通知
颁布日期:2000-04-06    文件号: 冀财农[2000]45号    颁发单位: 河北省财政厅     【加入收藏夹

各市财政局:
按照全省加强财政管理专题工作会议精神,我们起草了《关于加强财政支农专项资金监督检查的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在执行中有什么情况和问题,请及时反馈给我们。

关于加强财政支农专项资金监督检查的意见

近年来,在审计和专项检查过程中暴露出财政支农资金管理方面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一是部分地方和单位管理制度不健全,财政手续不完善,监督管理乏力,出现了一些违纪,甚至严重违纪的问题;二是一些地方政府及部门无视财经纪律,任意挪用支农资金,随意改变资金用途;三是部分地方财政部门长期滞留、占用财政支农专项资金,造成资金缓拨严重,少数地方甚至用支农专项资金平衡预算等等。这些情况说明:在财政支农专项资金管理过程中管理松懈、纪律松驰、秩序混乱,有法不依、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状况已经到了必须解决的时候。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财政监督是财政部门的一项基本职责,是财政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财政监督弱化是造成财纪纪律松驰的重要原因。朱容基总理在全国人代会上反复强调:保证中央政策措施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真正得到贯彻落实,当务之急是“严”字当头,强化管理。省委、省政府决定开展的“管理质量效益年”活动,把加强管理提高质量和效益列为全省各行各业各部门的一项十分紧迫的重要任务。最近,全省加强财政管理专题工作会议强调必须采取强有力措施把“严格管理、从严治财”落到实处。解决财政支农专项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必须不张旗鼓地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指示精神,结合财政支农工作实际,从强化管理入手,健全监督职能,认真搞好财支农资金安排、使用、验收的监督检查。建立监督管理负责制,把监督管理职责落到实处,抓紧抓好。

二、加强财政支农专项资金制度建设
制度建设是管理的基础,是监督检查的依据,加强制度建设是搞好财政支农资金管理的前提和重要任务。目前支农资金管理的制度建设的滞后,给财政管理工作带来了一定影响。要充分认识到经济体制转轨时期制度建设的重要性,根据财政支农资金管理的需要,不断研究新事务,总结新经验,探索新问题,解决新矛盾,经过实践,在学习、总结、归纳的基础上,强化制度建设。当前,要围绕财政支农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审核核销、政府采购、财政报帐、资产核算和管理等方面,抓紧制定相关制度。要结合预算管理体制改革,完善专项资金财政内部运行和管理制度,保证财政支农专项资金、财政扶贫专项资金及时足额到位。杜绝用上级下达专款资金平衡地方财政预算的行为,任何地方和单位都不允许以任何理由截留、滞留、挪用上级财政支农专项资金。

三、建立健全财政支农专项资金监督体系
1.树立全方位监督意识,有效利用各种监督手段为财政支农资金管理服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审计监督、财政监督、社会监督构成了完整的财政财务监督体系。作为财政资金的主管部门,要充分运用各种监督手段和监督工具为资金管理服务。
结合财政管理体制改革,不断强化财政管理过程中的监督检查职能,把资金运行过程的经常性监督作为各级财政支农资金主管单位的主要职责和主要工作内容来不断强化。积极完善和大力推广财政专项资金原始凭证审计注销制、扶贫资金报帐制等行之有效的管理监督方式,积极探索财政专管员制度。要积极运用专项检查形式,积极探索财政专管员制度。要积极运用专项检查形式,每年有计划、有组织、有重点地选择一些难点、热点项目开展专项检查。
充分运用审计监督和社会监督工具,保持与审计部门的密切联系,积极向他们反映管理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求得他们的支持。要积极与审计部门交流和沟通信息,了解和把握资金运行基本动态,准确掌握问题所在,对审计部门的检查和处理结果,要认真对待、热情服务,积极配合,搞好整改。积极探索利用社会审计机构强化财政监督的模式和经验,积极推行农口事业、企业单位决算社会中介机构审核制,广泛吸收社会审计机构参与财政支农专项资金检查,促进财政支农资金审计监督的社会化发展步伐。
2.树立全过程监督观念,搞好财政部门经常性监督。要把对专项资金的监督嵌入资金管理的全过程,发挥财政部门事前论证、事中管理、事后检查的管理优势,通过大量的日常监督形式,达到强化管理和监督,保证资金运行安全和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目的。
事关监督。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对农业的支持和保护体系,选择有效的管理方式和运行机制合理配置社会资源是今后一个时期财政支农工作所面临的紧迫任务。充分运用和发挥财政部门的综合管理职能,大力推行和强化项目的制度。项目审报中的专家论证和项目招标,不仅是财政管理方式和监督方式的进步,更重要的是通过项目论证和项目招标,更加合理地选择财政支农资金的投资方向、投资方式、投资环节,吸引和带动社会资金对农业的投入,通过管理方式的不断优化选择,促进管理效益的提高和管理机制的形成。
事中监督。财政资金管理过程中的日常监督,内容丰满,工作量大。搞好事中监督,要求各级财政支农资金管理机构和人员做到底数清、资料全、政策明,要及时了解、掌握资金运行和管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针对其问题及时采取措施纠正。今年,在县级要全面实行支农资金审核注销制和财政扶贫资金报帐制,对重点资金实行财政全面监控。要积极推行政府集中采购,提高资金使用的透明度。
事后监督。专项检查是财政监督的一种有效形式,各级财政部门都要从自身管理职责出发,搞好本级资金的专项检查,形成省、市、县和基层单位的多形式、多层次的监督检查体系。专项检查可以独立进行,更主要的是在项目检查验收中安排,财政部门配合有关部门进行的各种项目检查验收,都要把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作为检查验收的重要内容加以落实。专项检查要避免财政部门“单打一”,要借助审计部门和社会审计机构力量开展专项检查,一般性的专项检查,可以广泛利用和吸收社会审计机构参加。

四、明确责任,从严执纪
明确职责,建立专项资金监督责任制是搞好监督检查的组织和制度保证。专项资金运行的管理和监督既是各具体项目实施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的基本职责,也是各级财政部门的不可摔倒卸的重要责任,各级财政部门要从保证资金安全运行,项目资金实施到位,财务报帐及时合理,保证资金效益发挥的目标出发,建立相应的管理责任制度和管理流程模式,当前重点要在完善和推广审核核销制的报帐制的基础上,逐步探索和实施财政专项资金专管员制度。建立和完善项目资金的奖惩制度,是促进管理和监督不断深化的重要内容,现代的项目管理包括立项、实施、检查、奖惩等主要环节和主要内容,要通过建立奖惩责任制,明确管理和监督职责,促进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
监督不到位和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是财经秩序混乱的根源这一,制止有法不依、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必须做到严字当头,严肃执纪。各级财政部门要认真学习和充分认识朱总理工在全国人代会上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的“严”字当头,强化管理的指示精神。充分利用开展“管理质量效益年”的有利时机,把严格管理、从严治财转变具体的实际行动,作出具体的工作计划,实施和开展几项有影响有声垫有内容的检查活动。配合国家的检查和审计重点,今年准备开展全省性的支农资金到位和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财政扶贫资金的专项检查,以后每年都要有重点地开展一些专项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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