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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北省企业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考核办法(修订)》的通知
颁布日期:1999-09-01    文件号: 冀财[1999]11号     颁发单位: 河北省财政厅     【加入收藏夹

各市财政局,省直各部门:
现将修改后的《河北省企业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并将修改的主要内容说明如下:
一、增加了申报单位基本情况表;
二、增加了对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考核;
三、细化了对“发生的所有经济业务必须取得或填制原始凭证“项目的考核内容,这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修订草案)》第二章会计核算、第六章法律责任修改的,目的是引起会计人员重视,认真做好此项工作,防止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四、删掉了申报表中“五、会计电算化“部分,对会计电算化的考核按有关文件执行。


河北省企业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考核办法(修订)

一、为了规范会计行为,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不断提高会计工作水平,根据《河北省企业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实施细则》,制定本办法。
二、实行独立核算的企业、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经济组织,应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申报“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单位”。
三、各级财政部门领导本地区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活动,成立“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领导小组”,由主管会计管理工作的领导人、会计管理机构负责人和会计专业素质较高的工作人员组成。
各级业务主管部门组织领导本部门所属单位的会计基础工作,成立“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考核小组”,由主管财会工作的领导人、会计机构负责人和会计专业素质较高的财会人员组成。
各单位领导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基础工作负有领导责任,必须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强组织领导。组织领导财会机构和其他职能机构,制定出目标明确、分工合理、相互协调的实施方案,认真抓好会计基础工作。
2.组织会计人员和有关人员学习《会计法》、《河北省会计条例》以《河北省企业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实施细则》为准绳,逐条地进行认真自查,找出差距和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在整改过程中,不得对过去制作的会计凭证和登记的账簿进行重制、更换。整改工作全部完成后,必须经过3个月工的巩固时间才能申报“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单位”。申报前,必须以,河北省企业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实施细则》为增值蚝对照,按“河北省企业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单位申报表”中的考核项目自检扣分,凡实行二级核算或三级核算的单位,必须先在单位内部逐级组织考核验收,80%以上达到了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标准方可申报。
四、申报单位必须向业务主管部门提供下列资料:
(一)申请报告。主要内容: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整改效果,模拟验收情况。
(二)内部会计管理制度。
(三)《河北省企业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单位申报表》一式三份。
五、考核确认工作程序:
(一)业务主管部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考核小组”应按照《河北省企业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实施细则》统一考核标准,做到客观公正,宽严适度,据实评分。
(二)考核小组成员应实行质量责任制,对所考核指标的质量负责,深入现场作实地考核,抽验当年的会计资料。考核二级核算或三级核算单位时,抽查二级核算单位不低于50%,三级核算单位不低于20%。
(三)考核工作全部完成后,整理、汇总扣分的主要依据,填表入“考核小组评语和意见”栏;填写评分表;考核小组成员签字;主管部门财务机构签署考核意见并盖章。
(四)考核小组将考核结果与申报单位交换意见,肯定成绩,指出存的主要剖不失时机出整改意见。
(五)业务主管部门将已考核确认的申报单位呈报的资料提请同级财政部门,同级财政部门对主管部门考核结果进行实地抽查,每批抽查面不低于30%。凡抽查确认计分低一业务主管部门考核计分10%以上者,应退回申报资料,由主管部门组织整改,运行6个月后重新申报。
六、评分方法:标准分数为100分,实得分为80分以上者(含80分)为合格;扣分原则:按评分表考核项目逐项考核,未达到标准的按扣分标准扣分,扣完该项目标准分为止。“实得分”栏由财政部门填写。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确认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单位”:
(一)会计核算部分经考核实得分低于标准为90%(含90%)的。
(二)有《国务院关于违反财政法规处罚的暂行规定》等法规中所列严重违纪行为的。
(三)依照《会计法》“法律责任”给予行政或纪律处分、追究刑事责任的,同时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七、确认为“河北省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单位”的,由相应的财政部门颁发证书(由省财政厅统一印制),发文公布,在报刊杂志上予以公告。财会机构、会计人员据此参加评选项先进和参加高级会计师评审。
八、对已确认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单位”的,每隔2年复查一次,经复查已降到80分以下或严重违反财政会计法规受到通报批准的单位,收回证书,一年后方能重新申报。
九、考核人员有权调阅被考核单位任何会计资料,同时应为被考核单位保守商业秘密。
十、以前有关规定与本办法有抵触的地方,请按本办法执行。
附:河北省省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单位申报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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