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建设委员会关于在建筑业企业大力推行“三项公开竞标制度”的指导意见
颁布日期:1999-03-15 文件号: 颁发单位: 【加入收藏夹】
各市建委,有关市建管(工)局(总会),华北石油管理局:
为进一步促进国有建筑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积极推进“厂务公开、民主监督”,
提高工程质量和企业经济效益,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建筑业企业推行
工程项目管理的实践,就企业内部全面推行项目经理公开竞标上岗、材料设备公开竞
标采购和专业(劳务)分包公开竞标承包等三项制度改革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大精神,以国有及国有控股建筑业企业为重点,模拟市场,
把竞争机制引入企业经营活动,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围绕工程项目
管理大力推行“三项公开竞标制度”,深化企业内部改革,积极推进“厂务公开、民
主监督”活动。降低工程成本,促进人才的合理流动,确保施工队伍素质,提高工程
建设项目管理水平和工程质量。
二、内容及要求
(一)实行项目经理公开竞标上岗制度。项目经理是施工项目的主要组织者和责
任人,是施工项目的组织与管理中心,是施工项目的责、权、利的主体,项目经理的
素质及管理水平,直接影响工程建设项目的管理水平,影响企业整体效益的提高。建
筑业企业在项目经理选派上引入竞争机制,由企业经理组织委派、行政任命制改为项
目经理公开竞标上岗制,聘任具有项目经理资质、懂经营、会管理的项目经理担任工
程项目负责人,以提高工程建设项目的管理水平。
企业在工程项目中标后,需根据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在企业内部组织项目经理
竞标上岗。竞标人选可以通过自荐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确定。具体条件及实施办
法,各施工企业可根据自身情况及工程项目情况具体制定。
(二)大力推行工程项目材料、设备公开竞标采购制度。企业在工程开工后,应
采取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的方式,公开选定工程项目上所用的主要材料、设备。企业
要根据各自的具体情况制订并公布材料、设备。企业要根据各自的具体情况制订并公
布材料(设备)招标说明书、确定投标单位、供货方提交投标文件、召评标会综合评
审选定供货单位,招标过程和评标会要有企业纪监部门参加。
(三)大力推行工程项目专业(劳务)分包公开竞标承包制度。确保分包队伍和
作业人员素质,提高专业化施工水平和建筑工程质量。
工程项目需进行分包的专业、劳务分部、分项工程,要按照有关规定通过公开或
邀请招标将某些分部、分项工程分包给具备资质条件的施工企业来承担,具体工作由
承包企业组织实施。
具体招标、评标办法由企业根据有关规定自行制定。要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
正的原则,建立招标的约束机制,防止走过场和产生不正之风。
三、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筑行业主管部门)要将推行“三项公开竞标制度”,
作为企业学邯钢的一项重要内容和推进企业内部改革的切入点,提高认识,加强指导,
抓好典型,大力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