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外经贸局(委),工商行政管理局,经贸委,财政局,外汇管理局,国税局,
地税局,秦皇岛海关,唐山海关:
现将外经贸部等七部委《关于对外商投资企业实行联合年检实施方案的通知》
([1998]外经贸资发第938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通知》要求
做好1998年度外商投资企业的联合年检工作。各市外经贸管理部门应于19
99年6月10日前将联合年检数据资料及工作总结上报省外经贸厅。
颁布单位:河北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河北省外汇管理厅、河北省工商行政管
理厅、河北省国家税务局、河北省经济贸易委员会、河北省地方税务
局、河北省财政厅、石家庄海关
附件1: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
税务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对外商投资企业
实行联合年检实施方案的通知(略)
附件2:关于对外商投资企业实行联合年检的实施方案(略)
外商投资企业 台港澳侨投资企业联合年检报告书(略)
《联合年检报告书》指标说明(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