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的通知》的通知
颁布日期:1998-06-12 文件号: 冀财预字[1998]第45号 颁发单位: 河北省财政厅 【加入收藏夹】
各市财政局、教委:
现将财政部、教育部财预字[1998]105号文《关于印发〈高等学校会计制度(试行)〉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会计制度(试行)》的通知
财预字[1998]第25号 1998年3月31日
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教委、教育(高教)厅:
为规范高等学校会计核算行为:适应教育事业的发展,根据财和部发布的《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试行)》,结合高等学校会计核算特点,我们制定了《高等学校会计制度(试行)》,现印发给你们,从1998年1月1日起试行。试行中有何问题,望及时函告我们。
附:《高等学校会计制度(试行)》(另行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