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河北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清理甄别"挂靠"集体企业
颁布日期:1998-04-16 文件号: 颁发单位: 【加入收藏夹】
各市财政局、清产核资办公室、工商行政管理局、经贸委、地方税务局、国家税务局、
省直有关部门:
现将财政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
印发〈清理甄别"挂靠"集体企业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财清字[1998]9号)
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
上报。各市清产办要于6月底将清理甄别"挂靠"集体企业工作情况及情况表报省清产
办。
附件:财政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清
理甄别"挂靠"集体企业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1998年3月24日 财清字[1998]9号)(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