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河北省分行 河北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 河北省地方税务
局 中国工商银行河北省分行 中国农业银行河北省分行 中国银行河北省分行 中国建
设银行河北省分行 交通银行石家庄分行关于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支持国有亏损工
业企业有销路、有效益产品生产的补充通知》,认真实施封闭贷款的工作意见
1998年8月10日 冀银发[1998]298号
中国人民银行省辖各分行、各市经贸委、各市国税局、地税局、各国有商业银行市分
行:
现将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的银发[19
98]265号文件《关于进一步支持国有亏损工业企业有销路、有效益产品生产的
补充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根据年初的工作部署,今年下半年封闭贷款工作要在全省展开。为了认真贯彻执
行《关于支持国有亏损工业企业有销路、有效益产品生产的通知》(银发[1997]
385号文)和《关于进一步支持国有亏损工业企业有销路、有效益产品生产的补充
通知》(银发[1998]265号文),提出以下工作意见:
一、充分认识实行封闭贷款的重要意义
所谓封闭贷款,是指企业整体不具备贷款条件,但其个别产品却有市场、有效益、
具备还款能力,银行对这部分产品给予贷款,实行资金独立核算,封闭运行,使其尽
快恢复生机,扭亏为盈或至少具备逐步走出困境的能力。对此,省委、省政府十分重
视,要求在抓好封闭贷款试点的基础上,逐步探索完善,尽快在全省推开。各市人民
银行、国有商业银行、经贸委、税务部门和企业都必须从推动国有亏损企业改革与脱
困,支持亏损企业培育新的盈利增长点,提高信贷资产质量,盘活银行存量资产,防
范金融风险,促进全省实现经济增长目标的高度,认识实行封闭贷款的重要意义。
二、切实抓好封闭贷款的落实
第一、实行封闭贷款的条件。实行封闭贷款产品的基本条件是国有工业亏损企业
或微利企业(当年利润50万元以下)的有销路、有效益的产品。
1、产品订单接近生产能力或好于上年水平,当年产品实物量产销率98%以上
产品的现款回款率平均在90%以上;
2、评估或单位产品的价格水平不低于单位产品销售成本;
3、实行封闭贷款产品的销售收入占企业销售收入总额的40%以上;
4、在企业改革转制中没有悬空或逃废银行债务的行为;
5、企业领导班子坚强有力,有较高的经营管理水平。
第二、抓好贷款企业的申请和调查评估工作。由各市人民银行、经贸委,会同国
有商业银行各市分行和各市税务部门,按照封闭贷款产品的条件,对提出封闭贷款申
请的企业进行调查摸底和分析排队,认真分析企业的产品结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
和发展趋势。各市力争在8月底之前,完成企业申请和调查评估工作。
第三、落实封闭贷款的资金来源。封闭贷款资金由各国有商业银行省分行和交行
石家庄分行在总的贷款比例内平衡解决。对经济落后的贷差市,由各商业银行省分行
通过资金调剂给予一定的支持。
第四、实行封闭贷款的企业要与银行签字封闭贷款协议,明确银企双方的权利与
义务,真正做到封闭运行。封闭贷款的运行期限一般为一年。对于符合实行封闭贷款
条件的企业产品,各国有商业银行要加快贷款评估,根据产品订货情况、资金需求情
况和产品生产周期,合理确定贷款数量和贷款期限,及时、足额注入封闭贷款,力争
在今年三季度内,对实行封闭贷款的产品注入第一批贷款。实行封闭贷款产品必须在
贷款银行设立专户,产品从原材料采购到产品实现销售必须做到相对独立,单独进行
成本核算,产品回笼货款单独收支,产品的费用要从整个企业中分离出来,产品销售
收入全部存入贷款银行。一旦发现销货款未进专户,银行可立即停止发放贷款,对原
发放的贷款予以扣收,并追究企业领导人员的责任。企业在专户上支出款项时,实行
"双签"制充,必须有企业和银行信贷员双方的签字方能支付款项。
第五、要帮助企业落实实行封闭贷款的各项条件,如办理抵押手续、抓好产品
的成本核算等。贷款在封闭运行期间(一般为一年),不能用专户的贷款扣取老的欠
税、各种费用、支付拖欠的工资,银行也不能在这个帐户上扣取老的欠款和欠息,切
实做到对企业所欠的"税、费、薪、贷"一律不得在专户中扣缴。但对企业利用封闭贷
款实现的税款要按期缴纳,不能形成新的欠税。
第六、实行封闭贷款的企业,要进一步加大学邯钢力度,深化改革,转换机制,
练好内功,提高效益。要认真实行经济责任制,把用好贷款、扭亏增盈的责任落实到
人并定期进行考核和奖惩。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扭亏增盈措施并认真落到实处。
三、认真做好对封闭贷款的监督管理
1、全省封闭贷款工作由省人民银行、省经贸委、省国税局、地税局、省工、农、
中、建行、交行石家庄分行联合组成省封闭贷款工作小组。各市也要相应组建封闭贷
款工作机构。采取联合办公、举行例会等形式,负责对封闭贷款的计划、组织、实施、
指导、协调、调度、监督管理等项工作。
2、加强对实行封闭贷款企业的跟踪管理。企业每月要向各市封闭贷款工作机构
报送经营和财务情况。各市封闭贷款工作机构要及时对企业和产品情况进行调查,必
要时,可选派监管员驻企业进行跟踪管理。各市实行封闭贷款的进度情况,要及时向
省人民银行、省经贸委、省国税局、省地税局和国有商业银行分行报告。
3、各市人民银行、经贸委、税务部门和各国有商业银行要加强协调,通力合作,
及时对国有亏损工业企业有销路、有效益的产品注入封闭贷款,支持企业培育新的盈
利增长点。同时,要全力盘活不良贷款,努力化解金融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