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物价局 河北省交通厅关于利用外资修建“于家庄――东马――徐河桥公路”有关问题的通知
颁布日期:1995-05-12 文件号: 冀财综字[1995]第58号 颁发单位: 河北省财政厅 【加入收藏夹】
保定市财政局、物价局、交通局:
你市利用外资合作修建“于家庄――东马――徐河桥公路”项目建成后,对缓解保定市市区的交通压力,提高107国道的能行能力,加强保定市的经济发展具有积极意义。根据省政府领导的指示,综合考虑各方面的情况,经研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原则上可以执行京石高速公路一个区段的收费标准。
二、收费年限为22年。
三、具体收费标准、起止时间、收费票据和资金的管理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