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财政局、建委: 你市《关于广宗县开征公用事业附加费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同意广宗县从1993年1月1日起开征公用事业附加。其开征项目、附加率,征收办法及资金使用范围、管理办法等,请按照国家计委、建委、财政部(78)建发城字第584号、(78)财预字第126号《颁发<关于工业比较集中的县镇开征公用事业附加的几项规定>的通知》精神办理。
网站简介 │ 招聘信息 │ 会员注册 │ 网站律师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2003-2012 CopyRightAll Rights Reserved 中华税务信息网 冀ICP备15000966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