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时间: 2011.8.24sJ1税务信息网
尊敬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sJ1税务信息网
我中心于2011年8月22日至2011年8月30日向部分住房公积金缴存人试点发放电子对账单。电子对账单的发放通过两种途径实现,即:手机网信发送电子对账单方式和互联网邮箱发送方式。网信发送电子对账单的范围为所有在中心管理部缴存,已经成功办理联名卡且提供了手机号的缴存职工。电子邮件发送范围为所有在中心管理部缴存且采集了email信息的缴存职工。sJ1税务信息网
缴存职工在接收到短信后,通过手机登录http://www.nms139.com/bjgjj/a1757284.nms网址,输入联名卡住房公积金查询密码后,可查询到本人2010—2011年度住房公积金结息对账单。查询结果仅显示对账情况,不影响资金安全。中国移动手机用户,发送号码为“106501612329”,中国联通或电信手机用户,发送号码为“1065”打头共计12位左右数字号码。sJ1税务信息网
通过网信以及电子邮件发送的电子对帐单与我中心采用纸质邮寄对帐单内容和格式完全相同。sJ1税务信息网
如有疑问,可拨打中心客户服务热线96155进行咨询。sJ1税务信息网
具体发送流程及内容详见附件。sJ1税务信息网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sJ1税务信息网
2011年8月24日sJ1税务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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