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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从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中删除替加色罗制剂的通知
颁布日期:2007-07-10    文件号: 京劳社医发[2007]117号    颁发单位: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加入收藏夹

各区县劳动保障局、各定点医疗机构:
  由于马来酸替加色罗在治疗中存在增加心血管缺血事件的风险,国家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日下发通知,决定暂停马来酸替加色罗各类制剂在我国的生产、销售和使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也下发文件,《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2004年版)中的替加色罗(西药第621号)。为保证广大参保人员的用药安全,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2005年版)中的替加色罗(西药第656号)。
  二、有关单位要及时做好医疗保险信息管理系统的调整工作,涉及的相关药品品种要予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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