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关键字:
按文件号:
颁发单位:
库别:
添加日期: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下发《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库修改及增补内容(一)》的通知
颁布日期:2007-02-28    文件号: 京劳社医发[2007]35号    颁发单位: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加入收藏夹

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定点医疗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对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的管理,根据北京市发改委《关于规范和取消部分医疗服务收费的通知》(京发改[2007]195号)文件,我们对我市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库中相关诊疗项目进行了调整,取消“激光照相”、“数字化影像处理系统”报销项目,增补“数字化摄影”报销项目,具体调整内容见附件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库修改及增补内容(一)。请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定点医疗机构严格执行诊疗项目管理的各项政策,认真做好医疗保险信息系统维护工作,保证广大参保人员的基本医疗需求。

本通知自2007年3月1日起执行。

附件: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库修改及增补内容(一)



 

网站简介  │  招聘信息  │  会员注册  │  网站律师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2003-2012           CopyRightAll Rights Reserved             中华税务信息网                冀ICP备15000966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