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5年省级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省级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奖补)预算的通知
颁布日期:2025-06-30 文件号: 冀财建〔2025〕75号 颁发单位: 河北省财政厅 【加入收藏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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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市(含定州、辛集市)财政局,雄安新区财政局:FqA税务信息网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25年节能减排补助资金预算(第一批)的通知》(财建〔2025〕77号)、《关于支持我省燃料电池(氢能)汽车示范应用省级奖补政策的通知》(冀财建〔2023〕50号)等文件精神和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所提资金分配意见,现下达你市2025年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 万元,由你市统筹用于燃料电池(氢能)车辆推广应用、氢能供应、关键零部件研发产业化等方面。具体金额及绩效目标详见附件。支出列2025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11103减排专项支出”。FqA税务信息网
你市要按照《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管理办法》(冀财资环〔2023〕19号)规定,以及《关于支持我省燃料电池(氢能)汽车示范应用省级奖补政策的通知》(冀财建〔2023〕50号)等文件规定,加强资金管理,严格把关,确保资全及时到位和安全有效。同时,督促业务主管部门对照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FqA税务信息网
附件:1.2025年省级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省级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奖补)明细表FqA税务信息网
2.绩效目标表(分市)FqA税务信息网
河北省财政厅FqA税务信息网
2025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