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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省级耕地建设与利用(高标准农田建设支出方向)资金(地方政府债券部分)的通知
颁布日期:2024-12-15    文件号: 冀财农〔2024〕114号    颁发单位: 河北省财政厅     【加入收藏夹
U1z税务信息网
有关市、省财政直管县财政局:U1z税务信息网
  为支持做好农田建设相关工作,提高市县预算编制的完整性,经研究,现提前下达2025年度省级耕地建设与利用(高标准农田建设支出方向)资金(地方政府债券部分),具体金额详见附件。该资金收入列1100252“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列2130153“耕地建设与利用”科目。为做好预算执行工作,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U1z税务信息网
  此次下达的资金为地方政府债券安排的省级投入资金,各市县要严格按照《地方政府一般债券预算管理办法》(财预〔2016〕154号)等有关规定,加强债券资金使用管理。U1z税务信息网
  请有关市县按照预算管理要求,做好预算编制、指标安排和前期准备等相关工作,严格按照要求使用资金,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切实强化资金管理和监督,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U1z税务信息网
  附件:提前下达2025年省级耕地建设与利用(高标准农田建设支出方向)资金(地方政府债券部分)分配表U1z税务信息网
  河北省财政厅U1z税务信息网
  2024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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