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省级乡村振兴专项资金(政府债券)的通知
颁布日期:2024-12-16 文件号: 冀财农〔2024〕123号 颁发单位: 河北省财政厅 【加入收藏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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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省财政直管县财政局,雄安新区改发局:ANW税务信息网
为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加快预算执行进度,现提前下达你市、县(市、区)2025年省级乡村振兴专项资金,具体金额见附件。资金重点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等乡村振兴相关项目建设。资金收入列“1100252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130126农村公益事业”。ANW税务信息网
一、此次下达的资金为地方政府债券安排资金,各市县要严格按照《地方政府一般债券预算管理办法》(财预〔2016〕154号)等有关规定,加强债券资金使用管理。ANW税务信息网
二、请各市、县(市、区)按照预算管理要求,做好预算编制、指标安排和前期准备等相关工作,严格按照要求使用资金,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切实强化资金管理和监督,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ANW税务信息网
附件:提前下达2025年省级乡村振兴专项资金(政府债券)分配表ANW税务信息网
河北省财政厅ANW税务信息网
2024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