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教育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省级教师队伍建设专项 资金(原民办代课教师教龄补助)预算的通知
颁布日期:2024-12-16 文件号: 冀财教〔2024〕132号 颁发单位: 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教育厅 【加入收藏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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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含定州、辛集市)财政局、教育局,省财政直管县财政局、教育局,雄安新区改发局、公共服务局:Zmd税务信息网
为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经研究,现下达你市(县)2025年省级教师队伍建设专项资金预算 万元,专项用于农村原民办代课教师教龄补助。收入列2025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45“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025年政府支出功能分类2050299“其他普通教育支出”。待2025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Zmd税务信息网
一、此次下达资金是2025年农村原民办代课教师教龄补助省级财政应分担部分,是按照各县(市、区)上报的农村原民办代课教师所需金额、以前年度资金剩余情况和分担比例测算的。分担比例:省与直管县5:5分担,其他县(市、区)省、市、县(市、区)2.5:2.5:5分担。各市、县(市、区)要严格按照分担比例,足额落实应承担的资金,确保农村原民办代课教师教龄补助发放工作顺利实施。Zmd税务信息网
二、 各级财政、教育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该项资金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经法规和规定,专款专用。各级财政、教育部门要及时公开资金预算等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对截留、滞留、挤占、挪用的,将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严肃处理。Zmd税务信息网
附件:1. 2025年省级教师队伍建设专项资金(原民办代课教师教龄补助)预算分配表Zmd税务信息网
2.原民办代课教师教龄补助资金区域绩效目标表Zmd税务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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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