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预算(第十四批)的通知
颁布日期:2024-11-15 文件号: 冀财建﹝2024﹞220号 颁发单位: 河北省财政厅 【加入收藏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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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财政局,高邑县、平山县财政局:Isk税务信息网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24年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预算(第十四批)的通知》(财建﹝2024﹞351号)及省交通运输厅提出的资金分配方案,现下达你市(县)2024年中央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预算(第十四批) 万元(项目编码10000013Z135060000035),用于支持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工作。本资金收入分类科目列“1100253交通运输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具体金额、支出功能分类、绩效目标等见附件。Isk税务信息网
请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以及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印发的《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21﹞50号)等有关规定加强预算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等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同时,接受财政部河北监管局和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Isk税务信息网
附件:1.2024年中央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预算(第十四批)项目分配表Isk税务信息网
2.2024年中央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预算(第十四批)区域绩效目标表Isk税务信息网
河北省财政厅Isk税务信息网
2024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