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预算(第二批)的通知
颁布日期:2024-07-15 文件号: 冀财资环〔2024〕45号 颁发单位: 河北省财政厅 【加入收藏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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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市、省财政直管县财政局:9Gu税务信息网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24年水污染防治资金预算(第二批)的通知》(财资环〔2024〕62号),现下达你市(县)2024年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 万元(详见附件),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110302水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9Gu税务信息网
一、请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资环〔2021〕36号)、《河北省水污染防治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冀财规〔2022〕1号)等有关要求,加强资金管理,专款专用,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落实生态环保项目储备制度有关要求,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做好项目储备工作,尽快形成有效投资,避免“资金等项目”。9Gu税务信息网
二、要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要求,对照下达的绩效目标组织开展绩效运行监控,做好绩效评价,加强绩效结果应用。9Gu税务信息网
三、承德市、张家口市要严格落实省政府同北京市政府签订的潮白河流域补偿协议,将中央奖励资金尽快落实到已纳入中央生态环保项目储备库的项目,对已从中央基建投资等其他渠道获得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支持。9Gu税务信息网
附件: 1. 2024年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预算(第二批)分配明细表9Gu税务信息网
2.项目绩效目标表(分发)9Gu税务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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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