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财政厅关于补助2024年中央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资金(第四批)的通知
颁布日期:2024-11-07 文件号: 冀财预复〔2024〕363号 颁发单位: 河北省财政厅 【加入收藏夹】
省卫生健康委、省退役军人事务厅:IaG税务信息网
根据《财政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下达2024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补助资金(第四批)预算的通知》(财社〔2024〕115号),经研究,现补助你部门相关单位中央2024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资金(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 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附件。IaG税务信息网
该项补助资金列入直达资金管理,直达资金标识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请严格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和此次资金批复用途,加快支出进度,专款专用,厉行节约,加强绩效管理,并接受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IaG税务信息网
附件:1. 中央2024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补助资金(第四批)分配表IaG税务信息网
2. 绩效目标表IaG税务信息网
河北省财政厅IaG税务信息网
2024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