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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预算(第一批)的通知
颁布日期:2023-12-22    文件号: 冀财建﹝2023﹞257号    颁发单位: 河北省财政厅     【加入收藏夹

河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预算(第一批)的通知1cd税务信息网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财政局,有关省财政直管县财政局,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1cd税务信息网

  根据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预算(第一批)的通知》(财建﹝2023﹞331号)及省交通运输厅提出的资金分配方案,现提前下达你市(县)2024年中央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预算(第一批) 万元(项目编码10000013Z135060000035)。该资金收入分类科目列“1100253交通运输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具体项目、金额、支出功能分类、绩效目标等见附件,待2024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有关要求明确如下:1cd税务信息网

  一、本通知附件1中的资金纳入了直达资金管理范围,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该标识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请将资金及时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对于资金来源既包含中央直达资金,又包含地方对应安排资金的项目,要在直达资金监控系统中及时录入地方对应安排的资金。1cd税务信息网

  二、请将本批车购税补助资金中的“以奖代补”部分(附件2、附件3)与“以奖代补”数据支撑系统进行挂接,并严格按照交通运输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印发的《普通省道和农村公路“以奖代补”考核数据支撑系统建设指南(2022年修订)》(交办规划函﹝2022﹞1742号)有关要求,对项目建设、养护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跟踪,及时更新包括项目资金投入后形成的实物工作量、政府采购等信息在内的数据情况,会同同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落实“交叉审核”责任。1cd税务信息网

  三、请按照财建﹝2023﹞341号文件要求,加强相关领域政府投资项目管理,防止盲目举债铺摊子、增加政府隐性债务;涉及债务高风险的地区,要按照有关规定进一步研究优化相关项目建设和投资方案,量力而行。1cd税务信息网

  四、请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以及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印发的《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21﹞50号)等有关规定,加强预算管理,按规定用途使用资金;要强化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等工作,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严禁违反国库集中支付管理规定将资金拨付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财政专户或代管资金账户、融资平台账户。同时,接受财政部河北监管局和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1cd税务信息网

  附件:1.提前下达2024年第一批车购税资金(直达资金部分)补助国省干线和航道项目明细表1cd税务信息网

  2.提前下达2024年第一批车购税资金(以奖代补部分)补助省道项目明细表1cd税务信息网

  3.提前下达2024年第一批车购税资金(以奖代补部分)补助农村公路明细表1cd税务信息网

  4. 2024年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预算(提前下达第一批)绩效目标表1cd税务信息网

  河北省财政厅1cd税务信息网

  2023年12月22日1cd税务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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