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财政厅行政处罚决定书fLc税务信息网
被处罚人:中科恒运股份有限公司fLc税务信息网
单位地址:石家庄市新石北路368号物联网大厦北楼1001-1020室fLc税务信息网
法定代表人:吴又奎fLc税务信息网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100556055891QfLc税务信息网
本机关对你公司在“河北省规划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建设项目包1应用软件开发与集成政府采购服务项目”履行过程中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的问题立案,并调查终结。fLc税务信息网
你公司参与“河北省规划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建设项目包1应用软件开发与集成政府采购服务”项目并被确定为中标供应商,在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你公司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给中科院计算技术研究所大数据研究院。以上违法违规事实有招标文件、评标报告、审计事项移送处理书、审计取证单、向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出的调查取证函、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回复函等证据证明。fLc税务信息网
你公司收到《河北省财政厅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冀财罚告〔2023〕3号)后依法行使了陈述、申辩的权利。你公司在陈述、申辩材料中要求从轻、减轻行政处罚,并提供了相关材料。本机关经复核后认为依法可以减轻行政处罚。fLc税务信息网
你公司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条关于诚实信用的原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和《河北省财政厅行政执法裁量基准》(政府采购类)第20条第1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你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fLc税务信息网
1.处以罚款人民币23425元整(人民币贰万叁仟肆佰贰拾伍元整);fLc税务信息网
2.没收违法所得375000元整(人民币叁拾柒万伍仟元整)。fLc税务信息网
限你公司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河北省省级非税收入财政专户(收款人:河北省财政厅;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石家庄中华支行;账户:0402020509249040940)。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本机关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fLc税务信息网
你公司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河北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fLc税务信息网
逾期不履行本处罚决定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fLc税务信息网
罚没许可证编号:00000009fLc税务信息网
河北省财政厅fLc税务信息网
2023年9月18日fLc税务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