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5OP税务信息网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县(市、区)财政局,雄安新区改发局,厅内各单位:5OP税务信息网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冀政办字〔2023〕50号)要求,我们以《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冀财法〔2022〕13号)公布的2022年4月30日以前,我厅制定(包括牵头制定、转发财政部)的规范性文件目录为基础,并对2022年5月1日至2023年4月30日期间我厅制定(包括牵头制定、转发财政部)的规范性文件一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1203件文件清理结果公布如下:5OP税务信息网
一、保留444件省财政厅规范性文件,继续使用;5OP税务信息网
二、转发财政部669件规范性文件继续使用,此类文件以财政部公布的清理结果为准;5OP税务信息网
三、对41件省财政厅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5OP税务信息网
四、对47件省财政厅规范性文件宣布失效;5OP税务信息网
五、对2件省财政厅规范性文件予以“打包”修改。5OP税务信息网
凡宣布废止和失效的省财政厅规范性文件,一律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予以修改的省财政厅规范性文件,按照修改后的内容执行。5OP税务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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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保留的省财政厅规范性文件目录5OP税务信息网
2. 保留的转发财政部规范性文件目录5OP税务信息网
3. 宣布废止的省财政厅规范性文件目录5OP税务信息网
4. 宣布失效的省财政厅规范性文件目录5OP税务信息网
5. 予以“打包”修改的省财政厅规范性文件5OP税务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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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财政厅5OP税务信息网
2023年8月18日5OP税务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