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预算(第二批)的通知4HV税务信息网
有关市、省财政直管县财政局,雄安新区改发局:4HV税务信息网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23年水污染防治资金预算(第二批)的通知》(财资环〔2023〕35号),现下达你市、县(市、区)2023年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 万元(详见附件),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110302水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4HV税务信息网
一、请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资环〔2021〕36号)、《河北省水污染防治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冀财规〔2022〕1号)等有关要求,加强资金管理,专款专用,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落实生态环保项目储备制度有关要求,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做好项目储备工作,尽快形成有效投资,避免“资金等项目”。对已从中央基建投资等其它渠道获得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纳入防治资金支持范围。4HV税务信息网
二、承德市、张家口市要做好京津冀水源涵养功能区和生态环境支撑区建设,按照北京市、河北省人民政府签署的《密云水库上游潮白河流域水源涵养区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协议(2021年—2025年)》以及相关资金使用要求,结合本地区实施方案,在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的同时,尽快将资金落实到具体项目,用好中央水生态补偿金。4HV税务信息网
三、要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要求,对照下达的绩效目标组织开展绩效运行监控,做好绩效评价,加强绩效结果应用。4HV税务信息网
附件: 1. 2023年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预算(第二批)分配明细表4HV税务信息网
2.项目绩效目标表(分发)4HV税务信息网
河北省财政厅4HV税务信息网
2023年7月19日4HV税务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