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23年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省级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Beo税务信息网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省财政直管县财政局、教育局,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公共服务局:Beo税务信息网
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下达2023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财教〔2023〕64号)要求,从2023年春季学期起,提高我省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小学由年生均650元提高到720元,初中由850元提高到940元,取暖费由85元提高到120元,在此基础上,将原来对寄宿制学校按照寄宿生年生均200元标准增加公用经费补助,提高到300元。Beo税务信息网
现按照2022年教育事业统计数据、提标后的基准定额、省级分担比例,追加下达你市(县、区)2023年城乡义务教育省级补助经费预算 万元(见附件1)。收入列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45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用于小学的支出列2050202“小学教育”,用于初中的支出列2050203“初中教育”。Beo税务信息网
市县财政、教育部门要按规定及时足额拨付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严禁滞拨缓拨经费,严禁挤占、挪用、截留、克扣经费,确保学校正常运转。Beo税务信息网
附件:2023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公用经费)省级资金预算分配表Beo税务信息网
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教育厅Beo税务信息网
2023年6月2日Beo税务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