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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改革发展 资金预算的通知
颁布日期:2023-05-31    文件号: 冀财资环〔2023〕35号    颁发单位: 河北省财政厅     【加入收藏夹

河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改革发展 资金预算的通知7zP税务信息网

有关市、省财政直管县财政局:7zP税务信息网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23年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财资环〔2023〕21号),结合省林业和草原局所提资金安排意见,经研究,现下达你市、县2023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支持方向、具体金额等详见附件1),并同步下达区域绩效目标(详见附件2)。收入请列入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科目“1100252 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请列入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科目“21302 林业和草原”。同时提出如下要求:7zP税务信息网

  一、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中的退耕还林还草补助和非国有林生态保护补偿两个支出方向列入直达资金管理,要严格按照直达资金管理有关规定执行,在确保资金合规合理使用的前提下,加快支出进度,确保2023年年底前支出完毕。7zP税务信息网

  二、请严格按照《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资环〔2022〕171号)等有关规定使用资金,专款专用,加快预算执行。加强结转结余资金管理,对无法执行的资金应办理预算调整申请,该上交的及时上交。脱贫摘帽县(原贫困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要求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切实加强资金管理,保证资金使用规范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并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7zP税务信息网

  三、请对照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实行“双监控”,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确保绩效目标高质量完成。7zP税务信息网

  四、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实施方案》(冀政字〔2018〕40号)要求,各县(市、区)在完成约束性任务的前提下,依据当地产业发展需要,区分轻重缓急,可在同一大专项内调剂使用。7zP税务信息网

  附件:1. 2023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分配表7zP税务信息网

  2. 2023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区域绩效目标表7zP税务信息网

  河北省财政厅7zP税务信息网

  2023年5月31日7zP税务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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