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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石家庄市支持数字经济企业入驻奖补实施细则》《石家庄市支持数字经济创新平台建设奖补实施细则》的通知
颁布日期:2022-11-23    文件号: 石发改创新[2022]639号    颁发单位: 石家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加入收藏夹

发文日期:20221116     u82税务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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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循环化工园区管委会,市政 府有关部门:u82税务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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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支持数字经济企业入驻奖补实施细则》《石家庄市 支持数字经济创新平台建设奖补实施细则》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u82税务信息网

石家庄市支持数字经济企业入驻奖补实施细则u82税务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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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则u82税务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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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落实《关于支持数字经济加快发展的若干措施》 (石政办函〔202220),支持数字经济企业入驻石家庄市,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u82税务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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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本细则奖补资金采取后补助方式,所需资金从市级 主导产业专项资金中列支。申报主体适合多项市级奖补政策的,按照不重复原则和享受最高标准予以奖补。u82税务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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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奖补认定范围u82税务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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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支持对象为符合石家庄市数字经济发展方 向,依法合规运营,经认定的数字经济总部(含研发总部和区域总部)企业及重点数字经济企业。认定条件为:u82税务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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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主体为石家庄市内登记注册纳税的独立法人企业;u82税务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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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主体属于《数字经济及其核心产业统计分类(2021)(国家统计局令第33)统计类别;u82税务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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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主体围绕数字技术领域开展业务活动,科技创新能力较强,科研团队带头人具有较强影响力,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对全市综合贡献较大,管理制度规范;u82税务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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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主体近三年无严重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失信行为,且未发生过安全、质量、环境污染事故。u82税务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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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除第三条认定条件外,申请单位还须符合以下认定条件之一:u82税务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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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单位属于新落户石家庄市的数字经济总部(含研  发总部和区域总部)企业,并且该企业主体在申报的前三年中获  得了国家级有关部门认定的全国电子信息100强、全国软件业务  收入100强、中国互联网企业100强的荣誉称号。其中,数字经  济研发总部企业应拥有总人数不少于30人的在国内外著名高校、 科研院所或国际知名企业担任过教授、研究员、首席科学家或具  有博士学位的高层次人才,并且拥有固定的科研场所、稳定的科研经费投入机制、先进的仪器设备及其他必须的科研条件。u82税务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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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单位属于新设立或新迁入石家庄市的重点数字经 济企业,具体是指202242()以后在石家庄市注册 成立或由石家庄市行政区以外迁入的实收资本1亿元人民币()以上的数字经济企业。u82税务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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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奖励补助标准u82税务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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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新落户的数字经济总部企业奖励:对申报的前三年中获得了工信部发布的全国电子信息100强 企业、软件业务收入100强企业,以及中国互联网协会和工信部 信息中心联合发布的中国互联网企业100强的数字经济总部(含研发总部和区域总部)企业,给予一次性200万元奖励。u82税务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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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新设立或新迁入的重点数字经济企业实收资本补助:对新设立或新迁入的重点数字经济企业,实收资本1亿元 ( ) 5 亿 元 人 民 币 , 补 助 5 0 0 万 元 ; 实 收 资 本 5 亿 元 () 10亿元人民币,补助800万元;实收资本10亿元人民币()以上,补助1000万元。u82税务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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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第五条与第六条两者奖补不重复享受。u82税务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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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申报程序u82税务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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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申报材料u82税务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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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础材料u82税务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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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申报主体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者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u82税务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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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申报主体上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当年新成立的可不提供);u82税务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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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符合数字经济总部(含研发总部和区域总部)企业或重点数字经济企业认定条件的证明材料;u82税务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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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承诺函(模板见附件)u82税务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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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新落户数字经济企业总部奖励的单位,除了需要 提交基础材料,还需提交以下材料:申报主体申报年度前三年起获得的百强榜荣誉称号获奖证书、通知公告等相关证明材料。u82税务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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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新设立或者新迁入的重点数字经济企业实收资本补助的单位,除了需要提交基础材料,还需提交以下材料:u82税务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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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申报主体验资报告、验资中介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u82税务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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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申报主体实收资本缴纳或出资证明票据复印件;u82税务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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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申报主体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基本账户信息;u82税务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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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其他与本项目申报有关的资料。u82税务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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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市发展改革委负责组织申报、发布申报通知。申报 单位应当按照通知要求,对照本实施细则,符合奖补标准的申报主体按要求向各县(市、区)发展改革部门报送申报材料。u82税务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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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各县(市、区)发展改革部门对申报主体申报材料 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审核,并行文向市发展改革委上报推荐请示。u82税务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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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  市发展改革委收到各县(市、区)发展改革部门 推荐文件后,委托专家或第三方机构对申报主体信息进行再次审 核认定,确定拟享受奖补政策的申报主体名单,并在本部门网站上公示5天。u82税务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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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市发展改革委提出奖补意见,报市政府批准,市财政局按程序拨付资金。u82税务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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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资金使用与管理u82税务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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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  获得资金支持的企业须按国家相关会计制度进行 账务处理,对专项资金单独核算,专款专用,接受市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和审计,并积极配合市发展改革委开展有关工作。u82税务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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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  对提供材料不真实的企业取消其享受政策资格,未拨付的支持资金不再拨付,已拨付的支持资金予以追回,且两年内不得再申请。情节特别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u82税务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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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条  支持资金实际拨付前,如发现企业出现违法违规经营、列入失信人名单的,则不再予以支持。u82税务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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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  企业获得的支持资金总额原则上不高于企业上一年度形成的市级综合贡献的50%u82税务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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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附则u82税务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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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条  本细则由市发展改革委负责执行,自印发之日起实施。u82税务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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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承诺函(模板)u82税务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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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单位特此承诺,为申请数字经济企业入驻享受的相关优惠 政策,向贵单位提供的所有佐证材料真实有效,所有复印件均与 原件相同,且经本单位自行核对,符合享受相应优惠政策的条件。u82税务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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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单位保证所提供材料真实、准确、合法,否则将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责任。u82税务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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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盖章)u82税务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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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签字)u82税务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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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u82税务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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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支持数字经济创新平台建设奖补实u82税务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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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则u82税务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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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落实《关于支持数字经济加快发展的若干措施》 (石政办函〔202220),支持龙头骨干企业以产业联盟(平  台)等形式牵头组织实施重大软件产品创新研发、应用技术研究和推广,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u82税务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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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奖补资金从市主导产业专项资金中列支。u82税务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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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奖补认定范围u82税务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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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申请奖补资金的申报主体应具备以下条件:u82税务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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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主体应为在石家庄市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且 属于《数字经济及其核心产业统计分类(2021)(国家统计局令第33)统计类别。u82税务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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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主体所在产业联盟应由数字经济领域骨干企业、 科研机构组成,包含至少1个国家级创新平台或2个省级创新平台。申报主体为产业联盟理事长或副理事长单位。u82税务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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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主体应牵头组织实施软件研发或应用示范项目,推动重大软件产品创新、新型成果应用示范。u82税务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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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支持奖励标准u82税务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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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对符合条件的申报主体,按照其项目软硬件实际投入的30%给予资金支持,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u82税务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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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申报与评审u82税务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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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市发展改革委负责组织申报工作,符合奖补标准的申报主体按要求向各县(市、区)发展改革部门报送申报材料。u82税务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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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申报材料包括:u82税务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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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报主体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者营业执照三证合 一)u82税务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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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产业联盟章程、理事长(副理事长)单位资格证明材料。u82税务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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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合作协议、立项文件等证明材料。u82税务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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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实施报告。包括企业概况、项目特色优势、项目实施情况、项目投资情况、项目经济和社会效益等。u82税务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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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财务决算、关于项目软硬件实际投入的专项审计报告、权威机构出具的产品检测报告,技术成果证明材料。u82税务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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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主体资质证明材料。u82税务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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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实性声明(加盖单位公章)u82税务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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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各县(市、区)发展改革部门对申报材料的真实 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审核,并向市发展改革委上报推荐请示。u82税务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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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市发展改革委委托专家或第三方机构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确定拟奖补名单后在本部门网站公示5天。u82税务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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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市发展改革委提出奖补意见,报市政府批准,市财政局按程序拨付资金。u82税务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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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资金使用与管理u82税务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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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获得资金支持的企业须按国家相关会计制度进行账 务处理,对专项资金单独核算,专款专用,接受市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和审计,并积极配合市发展改革委开展有关工作。u82税务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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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  对提供材料不真实的企业取消其享受政策资格, 未拨付的支持资金不再拨付,已拨付的支持资金予以追回,且两年内不得再申请。情节特别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u82税务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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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  支持资金实际拨付前,如发现企业出现违法违规经营、列入失信人名单的,则不再予以支持。u82税务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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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附则u82税务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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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  本细则由市发展改革委负责执行,自印发之日起实施。u82税务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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