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2022年1月1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各部门:
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按照省政府统一部署,我厅对2020年12月31日前颁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清理结果公布如下:
一、对文件内容与新时代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要求不相适应,与新的(含新修订的)法律、法规、规章等上位法和国家政策相抵触,不符合“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规定,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26件文件予以废止,即日起不再执行。
二、对工作任务已完成、管理方式已改变的18件文件宣布失效,即日起停止执行。
三、对部分内容与当前发展形势不相适应的4件文件修改后另行公布。
四、保留313件规范性文件,继续适用,有效期5年。
宣布废止和失效的规范性文件,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一律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附件:1.宣布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2.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3.予以修改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4.保留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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