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21年06月16日
有关市、省财政直管县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21年煤矿安全改造专项中央基建投资预算(拨款)的通知》(财建〔2021〕129号)和《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分解下达煤矿安全改造专项2021年中央预算内切块投资计划的通知》(冀发改投资〔2021〕727号),下达你单位2021年中央基建投资预算(拨款)指标,专项用于煤矿安全改造(详见附件)。请按规定用途安排使用,分别列入2021年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和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并接受财政部河北监管局的监督。
为提高中央基建资金使用效益,请你单位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强化资金监督管理,确保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同时,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决策部署,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冀发改投资〔2021〕727号文件所列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1.2021年中央基建投资预算(拨款)表
2.中央基建投资绩效目标表
iDm税务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