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21年06月04日
有关市、省财政直管县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21年重点地区转型发展专项(资源型地区转型发展方向)中央基建投资预算(拨款)的通知》(财建〔2021〕123号)和《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重点地区转型发展专项资源型地区转型发展方向(资源型地区转型发展领域)2021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冀发改投资〔2021〕686号)、《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河北省2021年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和重点园区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冀发改投资〔2021〕688号),现下达你单位2021年中央基建投资预算(拨款)指标(详见附件),专项用于重点地区转型发展(资源型地区转型发展方向)。请按规定用途安排使用,分别列入2021年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和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并接受财政部河北监管局的监督。
为提高中央基建资金使用效益,请你单位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强化资金监督管理,确保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同时,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决策部署,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冀发改投资〔2021〕686号、冀发改投资〔2021〕688号文件所列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1.2021年中央基建投资预算(拨款)表
2.中央基建投资绩效目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