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2021年5月31日
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21年文化人才专项经费预算的通知》(财教〔2021〕58号)要求,现下达你市(县)中央文化人才专项经费预算(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08结算补助收入),具体项目名称、金额以及绩效目标见附件。
请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15〕230号)等有关要求,做好预算编制、指标安排等相关工作,并进一步健全全过程绩效管理机制,完善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效益。
附件:1.2021年中央文化人才专项经费预算分配表
2.2021年中央文化人才专项经费预算绩效目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