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关键字:
按文件号:
颁发单位:
库别:
添加日期:
 
 
河北省财政厅关于落实《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地方预算单位做好2021年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颁布日期:2021-06-07    文件号: 冀财采[2021]11号    颁发单位: 河北省财政厅     【加入收藏夹
 
   发文日期:2021年5月26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县(市、区)财政局,雄安新区改发局,省直各部门:
  现将《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地方预算单位做好2021年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的通知》(财办库〔2021〕76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情况提出以下贯彻意见,请一并执行。
  一、如实填报
  各级预算单位应于2021年6月1日前通过“832平台”填报2021年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预留份额,预留份额不低于年度食堂食材采购总额的10%,采购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增加预留份额的比例。鼓励各级预算单位工会通过“832平台”采购工会福利、慰问品等。
  二、加强监管
  无食堂的预算单位还需单独向同级财政部门报告;共用食堂的预算单位,应共同确定一个单位作为代表填报预留份额,签订预留份额协议并向同级财政部门报告;食堂外包的预算单位,应在“832平台”采购人管理系统为具体采购执行主体开通交易账号,确保其预留份额和采购情况纳入本单位统计信息。主管预算单位应对所属各预算单位开通账号、预留份额填报及采购等情况加强监管和指导。
  三、统一渠道
  各级预算单位应在“832平台”进行采购,其他渠道采购无法计入“832平台”采购总额。各预算单位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需完成全部订单流程,订单完结后,相关采购金额方可计入本单位年度采购总额,在“832平台”完整准确反映采购成果。
  四、强化督导
  各级财政部门应每半年组织召开一次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会,通报相关情况,督促各预算单位按期完成采购任务,确保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取得实效。
  政府采购处联系人:崔家率   联系电话:0311-66650929
  “832平台”系统            联系电话:400-1188-832
  附件: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地方预算单位做好2021年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的通知
 
 


 

网站简介  │  招聘信息  │  会员注册  │  网站律师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2003-2012           CopyRightAll Rights Reserved             中华税务信息网                冀ICP备15000966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