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21年05月11日
唐山市财政局,滦州市财政局:
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调整赤峰至曹妃甸公路(G508)滦州至青坨营段工程车购税补助资金预算级次的函》(冀交函财〔2021〕508号),现将已下达唐山市本级的“赤峰至曹妃甸公路(G508)滦州至青坨营段工程”中央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47282万元调整至滦州市。该资金2021年收入科目列“1100253交通运输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2140601车辆购置税用于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请滦州市财政部门按照预算管理和中央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做好预算管理、资金拨付等相关工作,预算执行中要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尽快形成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并接受财政部河北监管局的监督。
附件:赤峰至曹妃甸公路(G508)滦州至青坨营段工程车购税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
赤峰至曹妃甸公路(G508)滦州至青坨营段工程车购税补助71u税务信息网
资金绩效目标表 |
专项名称 |
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 |
省级主管部门 |
河北省交通运输厅 |
年度累计下达中央财政资金:71u税务信息网
(万元) |
47282 |
本次下达中央财政资金:71u税务信息网
(万元) |
47282 |
年度目标(2021) |
完成“十四五”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范围内的综合交通、公路、水运等年度建设任务。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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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支持高速公路建设(公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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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指标 |
支持国省干线公路建设(公里) |
51.2 |
数量指标 |
支持客运场站建设(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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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指标 |
支持红色旅游公路建设(公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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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指标 |
支持内河水运建设项目(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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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指标 |
支持地方信息化建设项目(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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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
资金使用合规性 |
是 |
质量指标 |
完工项目验收合格率 |
100% |
时效指标 |
按期完成投资 |
是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对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 |
明显 |
社会效益指标 |
基本公共服务水平 |
提升 |
社会效益指标 |
公路安全水平 |
提升 |
生态效益指标 |
交通建设符合环评审批要求 |
符合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新改建公路项目适应未来一定时期内交通需求 |
100%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改善通行服务水平群众满意度 |
≥9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