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18年07月06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财政局,各县(市、区)财政局,雄安新区管委会,有关金融机构:
为做好财政助推金融创新支持经济发展奖励资金申报工作,落实财政奖补政策,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积极组织申报
请各市县充分认识财政奖励资金政策在调动金融机构创新积极性、支持地方经济发展方面的积极作用,广泛宣传,知晓相关机构、企业,按照各项政策要求积极做好奖励资金审核申报工作,确保我省财政助推金融创新支持经济发展各项奖励工作顺利实施。
二、严格程序,按规定提交相关资料
请各市县、有关金融机构根据《河北省资产证券化奖励资金管理办法》(冀财金〔2016〕27号)、《关于开展特色农业保险保费财政奖补试点实施办法》(冀财金〔2016〕36号)、《河北省鼓励新型金融组织发展奖励资金管理办法》(冀财金〔2016〕39号)、《河北省普惠金融发展奖励资金管理办法》(冀财金〔2016〕42号)、《河北省农村产权抵押贷款风险补偿实施办法》(冀财金〔2016〕43号)、《河北省股权投资基金业发展奖励资金管理办法》(冀财金〔2016〕44号)、《河北省银行保险业金融机构创新产品奖励办法》(冀办发〔2016〕54号附件7)要求,按规定时间和程序报送申请奖补资金文件及相关材料。
联系人:王皓、岳静、杜伟鹏、武根启
联系电话:0311-86773201、86773206、86773263、86773213。
附件:1.资产证券化奖励资金申报指南;
2.特色农业保险保费财政奖补资金申报指南;
3.新型金融组织发展奖励资金申报指南;
4.普惠金融发展奖励资金申报指南;
5.农村产权抵押贷款风险补偿资金申报指南;
6.股权投资基金业发展奖励资金申报指南;
7.银行保险业金融机构创新产品奖励资金申报指南。
河北省财政厅
2018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