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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省产业技术研究院建设和运行绩效后补助经费项目集中会议验收的通知
颁布日期:2017-06-01    文件号: 冀科平函[2017]14号    颁发单位: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     【加入收藏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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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2017年5月24日
 
 
有关设区市科技局:
 
按照省科技厅有关要求,按照《河北省科技基础条件项目验收管理暂行办法》,定于2017年6月13日-14日在石家庄市邀请行业领域、财务管理等方面的5名专家组成专家组,集中对2016年底到期的省产业技术研究院建设与运行绩效后补助项目进行会议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会议时间:2017年6月13-14日,具体项目的答辩时间见附表。
 
二、验收会议地点:石家庄市亚太大酒店贵宾楼二楼三号会议室(石家庄市青园街215号) 。
 
三、项目验收内容:
 
1.技术资料是否完整、规范。
 
2.是否完成项目任务合同书要求。
 
3.经费是否到位以及使用是否合理规范情况
 
4.对取得的社会经济效益、知识产权的形成情况、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情况、组织管理情况做出评价。
 
5.提出存在问题和改进意见。
 
四、验收程序:
 
1.宣读验收大纲。
 
2.宣布验收专家组名单。
 
3.由验收组长主持,听取项目汇报:(1)工作报告;(2)技术报告; (3)项目经费决算报告或经费审计报告;(4)检测(测产)报告;(5)用户意见,有关部门和单位采纳意见;(6)其它文件(说明)。
 
4.考察现场、观看演示或现场测试(计算机软件等需要进行测试的项目)。
 
5.验收组质疑,主研人答辩。
 
6.主研人回避,验收组对项目进行评议,形成验收意见和结论。
 
7、验收专家签字。
 
五、项目验收应提供以下验收文件、资料:
 
1.验收申请表;
 
2.验收大纲(会议验收用);
 
3.项目任务合同书;
 
4.工作总结;
 
5.技术报告(会议验收用);
 
6.经费决算报告和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项目经费审计报告(50万元及50万元以上项目必须出具);
 
7.与项目成果有关的重要数据、技术资料、专利、专著、论文和照片资料等;
 
8.经省科技厅批复同意调整项目任务或指标的,应提供调整批复意见;
 
9.河北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证书(承担单位需要填写部分)。
 
上述材料按照顺序装订,与会提交专家组5份(原件1份)。
 
六、有关要求
 
1、研究院院长或副院长汇报,参加人员3-5人。
 
2、项目经费决算报告应对照项目任务书预算科目的要求,客观反映该项目各项资金到位情况、财政拨款经费的实际支出情况,编制人、财务部门负责人和项目承担单位法定代表人均需在决算报告书上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3.请有关市科技局通知项目承担单位准备验收材料并严格审核把关,组织研究院有关人员按时参加汇报答辩。
 
联系人:河北省科技厅科技平台建设与基础研究处
 
郭卫东
 
联系电话:0311-85885556
    附件:省产业技术研究院建设和运行绩效后补助项目集中会议验收答辩时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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