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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告知机关搬迁有关情况的函
颁布日期:2015-11-30    文件号:     颁发单位: 河北省财政厅     【加入收藏夹

发文日期:2015年11月26日YPZ税务信息网

 
各设区市、县(市、区)财政局,省直各部门:
  近期,省财政厅部分单位搬迁到新办公区办公。为便于工作联系,现将有关情况函告如下:
  一、新办公区地址:石家庄市泰华街48号。邮编:050000。
  二、新办公区单位:办公室、人教处(干教中心)、预算处(编审中心)、市县财政处、预算绩效管理处、政府性债务管理处、国库支付局(支付中心)、政府债券发行兑付管理处、行政政法处、教科文处、社保处(社保中心)、农业处(综改办)、经济建设处、涉外处(外债中心)、资源环境保护处、金融处、综合处、会计处、条法处、税政处、资产处(资产中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处(评协)、机关党委、驻厅纪检组(监察室)、新闻中心、信息中心、机关服务中心。
  厅内其他单位目前仍在原址办公。
 三、值班电话:厅机关值班室:86772202、86772210。传真:87010220(夜间、周六日、节假日)
  厅办公室值班室:86771266,传真:86771256。(正常工作日8:30—17:30)
  特此函告。
  河北省财政厅
  2015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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