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15年05月19日 tUp税务信息网
各设区市、省财政直管县(市)财政局,省直有关部门、企业,中央驻冀单位:
为进一步加快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急需紧缺专门人才培养步伐,着力造就一批符合社会经济发展要求的高素质、复合型、国际化会计领军人才,依据《河北省会计人才中长期发展规划(2011-2020)》(冀财会【2012】39号)和《河北省会计领军人才选拔培养实施方案》(冀财会【2012】44号)有关规定,省财政厅决定从2015年起举办第二期全省会计领军人才(企业类)培养班,共选拔30人,入选学员采用集中培训与在职学习相结合的方式,经过三年的培养,经考核合格授予“河北省会计领军人才证书”,并享受相关政策。现将考试、选拔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选拔范围
我省大中型企业、中央驻冀企业担任分管财会工作的企业负责人、财会部门负责人和中青年会计业务骨干。
二、 选拔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诚实守信,具有会计职业道德和较强的业务能力;
(二)具有经济管理类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累计从事财务会计工作5年以上(含5年);
(三)具有高级会计师资格,或注册会计师资格、会计专业副教授及以上职称;
(四)具有较高的英语水平;
(五)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岁(年龄计算截止到2015年9月底),身体健康。
具有会计类专业博士学位(学历),或为在读博士的,可不受上述(二)、(三)条件限制。
对获得市级以上劳动模范、优秀教师、省级先进会计工作者荣誉称号以及在本行业、本系统中具有较大影响力的人员,选拔条件可适当放宽。
三、申报
个人自愿申请和单位推荐相结合,申请者或单位推荐人选按要求如实填写《河北省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养班申请表》(附件2)并交4张2寸近期免冠照片,连同申请表中所填列事项有关证明材料,经所在单位同意盖章、主管部门复核审查后,由所在地财政部门汇总后报河北省会计领军人才工作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财政厅会计处)审定。申报截止2015年9月30日。
四、笔试
考试形式为闭卷,考试范围为会计实务、财务管理、企业内部控制、企业管理综合知识、相关法律法规和英语。每科50分,总分共计300分。考试时间为2015年10月17 日下午2:00—5:30。试题类型以案例、情景设置形式为主,重点测试考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基本素质和综合能力等,英语部分主要考察阅读能力。考试地点由省会计领军人才办公室另行通知本人。
五、面试
笔试结束后,省会计领军人才办公室组织有关专家对试卷及申报材料进行审阅,确定参加选拔面试的申请者名单。面试名单和日期将在河北省财政信息网予以公布,并通知考生本人。面试时间20分钟,由工作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有关专家命题,主要考察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人际交往能力、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以及与职位相匹配的其他能力等。
六、确定培训对象
省会计领军人才办公室组织有关专家根据笔试、面试成绩和资料审核情况,经综合评定,确定培养人选名单,在河北省财政信息网予以公示并无异议后,书面通知入选人员所在单位和本人。
七、培养方式及地点
实行集中学习培训与在职学习实践相结合、课堂教学与应用研究相结合的培训方式。集中学习培训通过专题讲座、专题研讨、案例讨论、组织论坛、国内外考察等方式进行。集中学习结束后,由培训学校提供自学书目、课题项目和网上辅导服务等供学员自学。学员在工作岗位期间,实施跟踪培养,主要由指定导师根据学员岗位特点和知识结构,制订个性辅导方案,帮助学员结合工作实践巩固培训效果,全面提高业务能力。学员要定期向培训管理部门报送学习总结、专业论文、调研报告、案例研究报告、业绩报告等,提升学员理论联系实际、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第二期会计领军(后备)人才(企业类)培训班将于2016年上半年开班,培训周期为3年,分为集中培训和跟踪培养2个部分。培训由河北经贸大学负责,具体开学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由工作小组办公室通知学员。
附件:河北省会计领军人才(后备)培养班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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