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时间:2014.4.15
各设区市科技局,定州、辛集市科技局,各高新区管委会:
为认真落实省委八届五次、六次全会精神,加快推进我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高新区)和科技企业孵化器“创新驱动、科学发展”,打造河北率先发展增长极,省科技厅设立了河北省高新技术产业载体培育与环境建设专项资金。现将申报2014年该专项资金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4年专项资金支持方向
1.高新区创新能力建设与战略提升
重点支持国家级、省级高新区,根据本地实际,立足科学发展,探索体制机制,开展园区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战略研究,提出本区《科技创新体系建设规划》,优化创新创业环境,积极承接京津科技创新资源和高端产业转移;组织开展河北省高新区领导干部培训,提升高新区干部队伍素质;组织开展河北省高新区-京津冀科技企业孵化器合作对接活动,推动我省高新区与京津共建科技企业孵化器,承接京津科技企业来我省高新区孵化和优秀毕业企业到我省高新区落户。
2.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与能力提升
重点支持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按照“苗圃+孵化器+园区(基地)”模式,2014年重点支持我省科技企业孵化器与高校合作实施大学生创业苗圃培育工程,支持和引导孵化器突出特色与园区(基地)建立政策与利益共享模式,提升服务特色产业发展的能力;建立科技企业孵化器联盟,推动孵化器在人才、项目领域合作,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和利益共享机制;依托国家级孵化器培训机构,组织开展全省科技孵化器专业培训,提高孵化器管理和从业人员素质。
二、申报方式和时间
按照河北省科技支撑计划项目从“河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平台”进行申报,填写《河北省省级科技计划专项工作项目申请书》一式3份于2014年4月28日前寄至省科技厅高新处。
联系人及电话:孙东伟 0311-85879145
张春明 0311-85873216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
2014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