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3.11.20
各设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定州、辛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局:
现将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和改革委《关于组织开展国家低碳工业园区试点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节〔2013〕408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一并通知如下:
一、将低碳工业园区试点工作作为落实碳排放减排目标的重要举措,作为推动工业转型升级的重要途径,作为增强产业竞争力的重要支撑,切实抓好,抓出成效。
二、认真组织辖区内符合申报条件的国家新型工业化示范基地、以工业为主的经济技术开发区和高新技术开发区积极申报,提出试点园区推荐名单。
三、请于11月25日前将申请文件及试点申报材料报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纸质材料1式4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纸质材料1式4份),电子光盘各一份。
联系人: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节能与综合利用处
袁 园 0311-87800251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袁 业 0311-88600509
2013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