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时间:2013.10.21
各设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定州、辛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各有关单位:
为适应我省工业发展和工业结构调整的需要,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促进现代产业体系建设,加快工业强省步伐,培养和选拔适应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和信息化建设需要的技术与技能人才,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3年河北省职业技能大赛计划安排的通知》(冀人社字〔2013〕88号)要求,经研究定于2013年12月在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举办全省电子信息职业技能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项目
软件开发与设计、计算机辅助设计、动画设计、电子设备装接、计算机调试、电子商务。
竞赛标准、竞赛具体内容及实施方案将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培训教育中心网站(www.hbdzedu.com)分别公布。
二、参赛条件
电子信息产业及其它行业相关企业、科研院所的在职职工和从业人员,高等院校和中职学校的教师、学生,均可报名参赛。
三、组队要求
软件开发与设计、电子商务为集体竞赛项目,每3人为一队;其它比赛项目为个人单项比赛,每5人为一队。
每个项目每个单位最多选派5个代表队参加省级竞赛。每个参赛代表队指定1名教练或指导教师。
四、组织领导
本次大赛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联合主办,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培训教育中心和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承办,由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协办。大赛成立组委会,组委会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及承办单位和协办单位组成。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下设竞赛组、裁判组、秘书组等机构,负责竞赛日常工作。
五、时间安排
2013年10月为各参赛单位宣传发动及报名培训阶段,11月为各参赛单位组织比赛选拔阶段,12月进行省级大赛。大赛分两期进行,第一期比赛项目为软件开发与设计、计算机辅助设计、动画设计;第二期比赛项目为电子设备装接、计算机调试、电子商务。
具体比赛时间及报名事宜通过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培训教育中心网站另行通知。
六、奖励方式
(一)本次竞赛各项目分为职工组(学校教师、企业职工)、高校学生组、中职学生组,各组分别设个人一、二、三等奖,分别按参赛人数的5%、10%、20%比例选定。
职工组:获得竞赛项目个人成绩前三名的选手,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授予“河北省技术能手”荣誉称号,符合条件者可申报技师职业资格(已具备技师资格满一年的,可申报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获得竞赛项目个人成绩第四至十名的选手,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授予“河北省电子信息行业技术能手”荣誉称号。符合条件者可申报高级工职业资格,已具备高级工职业资格满一年的可申报技师职业资格。
高校学生组、中职学生组:获得竞赛项目个人成绩前十名的选手,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授予“河北省电子信息行业技术能手”荣誉称号。符合条件者可申报高级工职业资格,已具备高级工职业资格满一年的可申报技师职业资格。
(二)获得竞赛项目个人成绩二、三等奖的选手,符合条件者可申报高级工职业资格(中职学校学生申报中级工职业资格)。
(三)对一、二、三等奖以外的参赛选手,由大赛组委会核发优秀选手证书,符合条件者可申请办理相应职业资格证书。
(四)大赛各项目分组设团体奖。团体一等奖占10%、团体二等奖占20%、团体三等奖占30%;另设特别贡献奖、优秀组织单位奖、优秀组织个人奖、优秀指导教师奖和优秀裁判员奖。
七、有关要求
全省电子信息职业技能大赛为省级一类比赛,各市及有关部门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通力协作,分工负责,确保竞赛活动公平、公正、顺利、健康进行。
(一)各有关单位要认真组织并做好参赛队的选拔工作,选派优秀选手参加省级比赛。
(二)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对参赛人员的安全教育,制定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参赛人员的交通、食宿及操作安全。
(三)参赛选手必须遵守大赛规程,如有违纪行为,大赛组委会将取消参赛选手个人成绩及所在代表队的团体成绩,并通报批评。
(四)大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孙永明
报名邮箱:hbzyjnds@126.com
联系电话:0311-87834738、87829145(传真)
附件:河北省电子信息职业技能大赛组委会名单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北省教育厅
2013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