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时间:2013年1月8日
各设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省直融资性担保机构:
为贯彻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XX省(自治区、直辖市)融资性担保行业XXXX年度发展与监管情况报告>和<XX机构概览>编写说明的通知》(银监发[2010]76号)精神,掌握我省融资性担保行业的经营管理情况,单体机构的经营管理、风险状况及监管状况,现将编写《年度发展与监管情况报告》和《机构概览》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要高度重视《年度情况报告》和《机构概览》编写工作。《年度情况报告》是辖区内融资性担保行业年度发展情况和监管工作的总结,通过《年度情况报告》可以掌握辖区内融资性担保行业的经营管理情况,分析区域内存在的风险和问题,提高监管的针对性、有效性,对防范系统风险,促进担保行业健康发展具有积极作用。《机构概览》是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管理和监管情况的历史记录,是监管部门分析评价单体机构风险状况的主要依据。各级监管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年度情况报告》和《机构概览》的编写工作,抓紧部署,认真组织,确保上报材料全面、真实、准确,确保按规定时限上报。
二、认真做好《年度情况报告》编写工作。各级监管部门要按照中国银监会(银监发[2010]76号文件)要求的格式和内容,认真做好2012年度工作总结,分析评估本辖区内融资性担保行业发展情况和监管情况,规划2013年度监管工作。各设区市监管部门在2013年1月31日前,以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形式将《年度情况报告》报送省中小企业局。
三、认真编写《机构概览》。各级监管部门要依据单体机构的年度报告、审计报告和日常经营管理情况,结合非现场和现场检查情况,特别是去年四项风险排查的检查情况,分析评价其经营管理的规范性和稳健性,实事求是地评估已实施监管措施的有效性,制定下一步有针对性的监管工作计划和措施。《机构概览》的编写内容除按照中国银监会(银监发[2010]76号)文件要求的格式和内容编写外,还应包括该机构审计报告的主要内容、考核评价结果及经营许可证年检情况。各设区市监管部门于2013年4月底前完成所监管各担保机构2012年度《机构概览》的编写、更新和存档工作,将每个担保机构的《机构概览》及审核评价意见表(附后)以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上报省中小企业局。同时,各级监管部门要及时将本辖区与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业务合作的融资性担保机构的《机构概览》及时抄送当地银监局和人民银行分支机构。
四、各省直融资性担保机构要对本年度的经营管理情况进行总结,主要内容包括担保业务开展情况,与银行业金融机构合作情况,公司治理情况,内控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风险防控管理情况,资本金运用,风险拨备情况,按时报送各种报表、重要事项报告接受监管情况,自我评价等情况,下一年度的工作思路及政策建议。各省直融资性担保机构在2013年1月31日前,将书面材料直接报送省中小企业局。
联 系 人:边少阳、吕光丰
联系电话(传真):0311-87905373
电子邮箱:rzdbc@smehb.gov.cn
附:《机构概览》审核评价意见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