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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劳动保障厅等部门关于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城镇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发放生活费工作意见(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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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06-10-30 09:15:00
信息简介: 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省劳动保障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经委、省工商局《关于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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