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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民政厅关于在全省实施“在乡老兵安居工程”指导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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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05-05-16 10:54:00
信息简介: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 省民政厅《关于在全省实施“在乡老兵安居工程”的指导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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