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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长春市人才居住证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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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05-06-01 15:21:00
信息简介: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长春市人才居住证管理暂行规定》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 照执行。 附件:长春市人才居住证管理暂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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