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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辽宁省财政厅 辽宁省物价局 辽宁省教育厅 辽宁省监察厅 辽宁省人民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取消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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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06-08-14 11:19:00
信息简介: 各市财政局、物价局、教育局、监察局、纠风办,省政府有关厅委: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国发[2005]43号)精神,根据《财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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