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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福建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卫生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省、部属驻榕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付部分费用诊疗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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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00-12-07 17:04:00
信息简介: 福建省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各有关定点医疗机构:   根据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等五部委《关于印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管理、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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